2016年7月,市工商局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对利州区、苍溪县等地流通领域销售的电动工具、服装、水嘴、背提包、电缆商品质量进行了专项抽查检验,共抽查商品62个批次,经检验:合格15个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35个批次,标识不合格12个批次,电动工具和水嘴商品问题比较突出。
工商部门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义务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