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发票退回

发布机构: 广元市国税局 发布时间: 2016-11-19 字体: [ ]

事项名称

发票退回

受理机构

市国税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地点

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

联系电话

0839-5572151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因发票印制质量、发票发放错误、发票发放信息登记错误、纳税人领票信息电子数据丢失、税控设备故障等原因,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退票。

办理材料

1、《发票领用簿》。
2
、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或IC卡;退回税控收款机发票的,应提供税控收款机用户卡。
3
、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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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