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尤其是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要全部公开。(2)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一般公开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3)改进预算控制方式。牢固树立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预算管理理念。(4)深化绩效预算改革。全面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加强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5)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