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发〔20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