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人社函〔2016〕335号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何为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办《关于何为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广府办函〔2016〕9号)收悉。经审查同意:
何为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调解指导科)科长(试用期1年);
胡仕保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免去
黄娟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调解指导科)科长职务;
胡仕保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科科长职务。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