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发〔201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