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时间: 2017-03-20 字体: [ ]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广府公开办发〔20171号)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3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12号,邮编:628017,联系电话:0839-3266750)。

一、概述

2016年度,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依法公开政务内容,全力保障群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不断健全。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局务会及时研究部署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亲自参与信息工作,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向信息员提要求、交任务、出题目,指导信息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调研,采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精品政务信息,多篇调研文章被上级部门采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升。不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全年通过不同形式开展4次政务公开与信息写作、网站维护管理培训会,培训人员2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信息稿件质量。进一步完善了官方短信、微信、微博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结合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印发了《2016年新闻宣传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限和要求。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审签制度,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5条,其中概况信息9条,计划总结信息10条,规范性文件信息数4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82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21条,其他信息10条。充分利用广元建设网发布政务信息,全年通过广元建设网网站发布政策法规、公示公告、工作动态等城乡建设各类政府信息481条,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重点领域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相关信息,通过报纸、网站、电视等媒体,公开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申请、分配和管理等信息35条,其中公开(或转发)文件政策类信息10余条。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通过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平台、省住建厅和广元市政府门户网站、广元建设网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招投标、质量安全、施工许可审批等工程建设领域信息180余条。三是加大重大决策、重要规划方案公示力度。继续落实规委会、专委会“两会”审查制度,实施“阳光”规划管理,重要规划方案均在广元建设网进行了公示。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深入解读国家、省、市房地产新政,制定本地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措施,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广元建设网及时公布我市每月商品房、二手房销售等情况。五是深入推行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全面梳理并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清理行政权力670, 并向社会公布。共清理出取消、委托和下放行政权力46项。将开发区范围内除规划管理以外的行政审批、经济协调、监督管理职责全部授权开发区管委会。

(三)回应解读情况。通过现场解答、网站与微博互动、电视及热线访谈等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舆情数21次,发布国家、省、市房地产新政、棚户区改造等政策解读6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调查1期,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回应群众热点关注3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受理行政诉讼1件,诉讼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受理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被依法纠错。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将继续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强化信息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公开。二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继续抓好学习培训,提高建设系统信息文秘人员素质能力,鼓励全局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工作。三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广元建设网信息公开流程,逐步推行网上办公、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加大政务公开督办、落实力度,增强接受社会媒体和全民监督的意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