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人行广元中心支行 发布时间: 2017-03-28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公开信息发布审查,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公开内容、方式及程序等,为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等方式,组织人员学习传达了人民银行总、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政务公开管理,督促各部门、辖区县支行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同时把好政务公开保密、法律审查关,未发生信息公开不当的情况。

二、围绕履职重点,加大公开力度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日常性、持久性的工作,不仅公开了人民银行履职动态、重大金融政策、辖区经济金融运行相关情况等,还公开了纪念币发行、行政执法信息等方面信息,确保了人民群众对基层央行履职的知情权。全年,通过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互联网门户网、市政府电子网站、报刊媒体、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主动发布信息及公示6843条。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广元中支概况信息

公开了广元中支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工作动态

公开了与广元中支履职有关的政务动态及公示公告。

(三)行政许可和金融服务事项信息

公开了广元中支负责实施的银行账户管理、征信管理等行政许可及金融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办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公开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行政执法信息。

(四)统计与报告信息

向全社会发布了广元市金融运行的部分情况及数据。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互联网门户网、广元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辖区人民银行履职动态、广元市金融运行基本情况等。三是通过人民银行政务大厅的LED显示屏、宣传橱窗、宣传展板、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及时公示中心支行主要职责、部门设置、办事流程以及重大金融政策等信息。四是面向社会开展支付结算、反假币、反洗钱、外汇管理、征信等专项宣传活动,积极传播金融知识。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广元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广元中支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广元中支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信息公开未涉及收费。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所加大,但公开的领域和深度还不够。2017年,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银行上级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和载体,依法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务大厅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行政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839—3268178

监督电话:0839—326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