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市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向社会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邮编:628017;电话:0839-3222298;传真:0839-3221994;电子邮箱:2303541756@qq.com)。
一、概述
2016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发布、解读力度;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和“三公”经费使用的透明程度;三是向社会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和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司法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市司法局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2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7条,工作指导类信息2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3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20条;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信息82条,其中人事信息2套,财政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60条,其他类信息12条。
(二)微博微信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广元司法”“@广元法援”政务微博及“广元普法”微信累计公开信息2000余条,其中
(三)网上留言答复和在线互动情况。2016年,市司法局政府网站累计接收公众留言61件,均予以及时妥善处理。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6年,市司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方式申请为信函申请。
(二)答复情况。2016年,市司法局对收到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司法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以市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申请共0件。以市司法局为被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共0件。
六、向社会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市司法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其中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摘要3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16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公开渠道不够丰富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司法局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突出重点,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可视化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并做好舆情监测,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渠道宣传作用,继续提升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水平,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广元市司法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