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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出台《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计划》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7-04-01 字体: [ ]

为增强就业扶贫的针对性,确保帮扶措施精准,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目标,329日,广元市出台了《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明确,帮扶对象为当年计划脱贫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计划》要求,各县区、经开区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贫困劳动者致贫原因、就业现状和需求,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和当地产业发展需要,以户为单位制定符合贫困劳动者实际的就业帮扶计划,建立《就业扶贫帮扶计划台账》,按村(社区)装订成册。

《计划》明确开展六类帮扶内容:一是技能帮扶,针对有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者,分工种、分批次组织“扶贫专班”开展培训;二是转移帮扶,针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者,及时组织开展“送岗下乡”活动,提供至少3个符合贫困劳动者实际的就业岗位供其选择,并组织召开各类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帮助贫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接;三是创业帮扶,针对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劳动者,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聘请创业指导专家帮助评估项目风险、选择创业项目,并加强开业、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创业指导服务;四是产业帮扶,针对有发展当地产业致富脱贫愿望的贫困劳动者,积极提供实用技术支持;五是兜底帮扶,针对就业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者,开发符合当地实际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六是维权帮扶,针对欠薪、工伤等原因导致贫困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进行维权帮扶,使贫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计划》同时明确了实施办法:一是形成《就业扶贫帮扶计划台账》。每年2月由村(社区)对帮扶对象的就业需求进行调查,汇总上报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每年3月根据帮扶对象需求组织制定帮扶计划,以户为单位形成《就业扶贫帮扶计划台账》,报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将《就业扶贫帮扶计划台账》返回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档。二是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推进计划实施工作机制。县区建立就业扶贫帮扶计划责任制,分项目、分片区落实帮扶责任人;建立就业帮扶计划报告制,乡镇(街道)按月将帮扶情况汇总上报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帮扶情况,指导调整帮扶计划,并按季对就业扶贫帮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实行通报考核机制。市人社局每年6月和12月对就业扶贫帮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抽查,专题通报抽查结果,并纳入县区就业扶贫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