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函〔2017〕33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明贵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届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王明贵为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李豪为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李晔为广元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试用期1年);
李荣为广元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1年);
李骏为广元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
赵晓春的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杨海生的广元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豪的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广元军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