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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扎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7-04-11 字体: [ ]

一是强化低保政策兜底。对4363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累计发放保障金304万元,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加大特困人员供养。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时将4363名严重精神病患者纳入供养范围,为他们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等方面保障。

三是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全面建立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将重大精神疾病等20种重特大疾病纳入救助范围,最高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救助比例达70%

四加强流浪乞讨救治。建立包含接待、救助、安置、寻亲、护送回家等流浪乞讨精神病的救治救助体系,并将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定点救治机构,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重大精神病患者的治疗,每月向住院患者提供1000元的临时安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