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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人社函〔2017〕102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孙永明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7-04-26 字体: [ ]
 

                广人社函〔2017102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孙永明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孙永明等职务任免备案的函》(广国土资函〔201774号)收悉。经审查同意:

孙永明为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局长、昭化区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试用期1年);

唐丽娟为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杨兴平为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科副科长;

梁旌为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副局长。

免去

梁旌的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45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