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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家庭经营净收入对广元农村居民增收贡献最大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17-05-03 字体: [ ]

2017年1季度,广元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88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4元,增长11.9%。家庭经营净收入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4.2%,对农村居民收入的贡献率达到40.7%,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4.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