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7〕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