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发〔2017〕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加快广元老区振兴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四川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