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时间: 2017-08-09 字体: [ ]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促进房产建筑产业链健康发展的建议》(第5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建筑行业诚信体系、维护市场秩序

为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促进房产建筑产业链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得力措施,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企业行为为工作重点,加强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力协调化解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突出矛盾,积极从源头上妥善处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同时对违反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管理规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录入省建设厅不良行为记录平台上网公布并扣减企业诚信分值(受处罚的企业1年内均不能再参与公开招标),切实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同时我局积圾配合市人社局正在完善制定《广元市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将对施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实行信用等级评定,按信用等级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严格落实企业招投标有无拖欠核查和“黑名单”公示制度,让存在拖欠行为的施工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法治意识

一是积极协助配合市人社局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向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印发了《农民工讨薪须知》《举报投诉指南》《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管理》等各类宣传资料。二是采取集中宣传和执法检查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进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者维权的普法宣传,使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义,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三、规范用工行为,严格落实制度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协助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规范管理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二是明确总承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负总责,承担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落实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要求施工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实行实名考勤,执行劳动计酬手册和落实工资实名制发放等。四是严格执行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源头预防和治理拖欠行为。

四、加大执法检查,严打欠薪行为

一是增强日常检查频次,对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以及计酬手册执行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及时掌握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动态情况。二是对举报、投诉以及信访涉及的施工企业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从快从重处理处罚。三是加强与人社、公安部门的配合,完善劳动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或个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惩治恶意拖欠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发〔20121号)文件要求,在积极协助和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同时,做到局属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强化各部门联动,落实领导包案、跟踪督办、逐个化解的措施。畅通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协调和查处各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化解矛盾,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促进房产建筑产业链健康发展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