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城区社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第16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去年省住建厅出台了《四川省住宅物业管理规程》,今年我局已出台了《广元市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下一步,我局还将联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广元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从而提升服务质量,做到质价相符。
二、今年省住建厅将出台《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办法》,从今年的2月14日起,全省停止办理二级以下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证。取消审批后,我们将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和信息平台,实行“黑名单”制度,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的监管机制。为了打造和培育我市物业服务品牌企业,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竞争力,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整体物业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物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去年我局印发了《广元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共十一个项目被评为市优项目。
三、充分发挥市房地产业协会的作用。一是每季度召开一次物业服务企业恳谈会,认真梳理企业提出的问题并加以解决,目前已召开了两次;二是在五月份组织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89人到成都参观学习,参观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何当好物业经理、管理好小区、小区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小区安全管理、包括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等、常见纠纷的处理和应对,其目的是借鉴外地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三是今年7月份已举办了物业管理员培训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培训班,下一步还将进行专业培训;四是今年四月份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资阳参观学习物业纠纷联动协调机制实施情况,目前已在利州区进行试点。
四、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小区的智能化管理。我们将印发《广元市智慧社会建设指南(实行)》,选择香颂湾、碧桂园、御锦湾小区和托斯卡纳作为智慧社区试点,指导帮助他们制定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方案。
五、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指导,加强行业自律工作,市城区物业具体活动由利州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以及日常工作管理。
谢谢两位委员对我市物业管理的关心、帮助和支持。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