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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8-17 字体: [ ]

广府发〔20173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