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第6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一直把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在民生工程的重要位置。一是建立了例会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棚改领导小组工作汇报,市棚改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项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棚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二是建立了市领导联挂棚改项目制度。市城区每个棚改项目确定了一名市领导作为联挂领导,每月都深入一线开展现场调研,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去年市、区换届后,及时调整了市棚改领导小组及各棚改项目推进办组成人员,调整充实了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四是市城区棚改项目都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市上统一考核、督查。五是坚持把安置还建房建设放在棚改工作首位。截止6月底,安置房已竣工21.4万平方米,安置被拆迁户1094户(含货币化安置561户)。目前,市城区棚户区安置房在建5307套,到2018年底已拆迁户基本可以得到安置。人民银行东侧棚户区已在科兴园三期项目中预留35套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可供拆迁群众选择。六是加大筹集各类资金力度,缓解改造业主资金压力。自2010年到今年6月,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债券、专项建设基金、补助资金共127亿元。今年可望在农发行、国开行、绵商行、重庆银行贷款40亿元。
感谢您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棚改工作力度,加快安置还房建设,全力做好群众回迁安置工作。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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