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阵地。每个中心配套资金5万元,用于场地建设和设备购置。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实施方案,确保室外活动广场不小于200㎡,室内活动室不小于50㎡,配套书籍不少于1600册,配齐1套文化器材、广播器材和体育器材。(2)配队伍。整合县区文化干部建立挂联帮扶队伍。指导贫困村开展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活动组织、文化队伍组建等重点工作,每个月下乡指导不少于4次;利用贫困村当地文艺骨干及村委干部组建兼职文化辅导员队伍。组织开办广场舞、戏曲、书画等文化辅导班,每月不少于1次。(3)重服务。每周向村民免费开放并提供不少于20小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每年举办文体活动不少于4次,并利用送文化下乡、送图书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定期组织村民开展文艺演出、看书读报、电影放映等文化娱乐活动,保障贫困村群众享受文化权益。目前全市已建成348个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