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7〕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