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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局对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7-08-30 字体: [ ]



 

许登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七盘关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基础保障的建议》(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省上对七盘关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定规格,定编制,落实人员,实行省上统管,确保执法人员到位”的建议

1991年,省交通厅、原省畜牧食品局同意在朝天区中子镇设立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2008年,兽医体制改革后省编委划给朝天区七盘关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8个参公管理编制,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该检查站应由朝天区政府进行管理,省、市两级兽医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关的业务指导,不宜由省上统管。

二、关于“由市委、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引进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履行流通环节畜禽及产品运载工具消毒工作,并按物价部门规定适当收取消毒服务费用,确保七盘关出入川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2017年73日,市农业局向省农业厅报送了《广元市农业局关于转报<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关于七盘关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及指定通道消毒设施实行租赁经营的请示>的请示》(广农〔2017〕97号)文件,向省厅请示“将七盘关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消毒设施采取租赁经营,以确保该站消毒设施有效利用和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目前省厅尚未批复,市县农业部门正在努力向上做好工作汇报,争取省厅早日批复。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局

2017年823


(联系人: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所长  禹玉彬  联系电话:1398016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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