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土地撂荒问题的建议》(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加大我市非贫困村和贫困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建议
我市农业基础设施,由于受地理位置的影响,发展不平衡,发展滞后,整体水平较低,成为农业发展的“瓶颈”因素。近年来,通过实施现代农业、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土改造、土地整治、小农水建设等项目,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农业水网、路网、电网、渠系等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一是立足长远,突出重点,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与实施。按照全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彻底改造农村公路,一次性硬化道路路面,避免低档次的多次重复改造。以开辟水源、整治病险、完善配套、节水改造为目标,有计划地实施水源新增工程、病险水库整治、水保基地建设、电力提灌站改造、堤防工程建设等工程,彻底改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现状。按照中央文件要求,继续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按照统一规划、明确分工、统筹安排的要求,整合现有各项支农投资,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和积极鼓励、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我市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因此,政府要在政策上积极做好引导。围绕农民需求进行谋划,对于农民自主参与、直接受益的建设项目,要通过政府资金引导和带动,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投资投物搞建设;通过“一事一议”充分调动项目区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广大农民自觉参与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工作中,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在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关于“继续完善出台相关激励机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经营”的建议
近年来,伴随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呈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16年底,全市耕地流转面积97万亩,占全市承包耕地面积的38.31%。近年来各地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1〕5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川办发〔2015〕89号)、《广元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评定奖补办法》(广府办函〔2015〕11号)、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要求,不断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目前全市已有广元市工商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达3180家,总成员10.44万人,出资总额达到61.44亿元。其中市级示范社163家,省级示范合作社77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9家。初步建立了村有服务站点、乡镇有中心、县市有市场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形成了以承包农户为流转主体,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规模经营主体,以转包、出租为主要流转形式,以政府管理和服务为重要保障的多元化、多形式的市场化土地流转机制,促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但也存在着市场发育不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不健全,以及土地流转“非粮化”和“非农化”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围绕解决这些问题,开展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确保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强化合同管理,全面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强化农地用途监管,纠正“非农化”;强化风险防范,规范土地流转形式,加强对大面积、长时间流转项目的监管;加强土地流转过程中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二是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加快培育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普遍建立村有服务站点、乡镇有流转中心、县市有交易市场的流转服务体系,开展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建立有形市场,搭建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交易平台。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局
2017年8月23日
(联系人: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黄维刚 联系电话:1898015625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