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撂荒问题》(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清理排查土地撂荒情况”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承包耕地撂荒问题,2014年3—6月,市农业局对全市七县区的土地撂荒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从实地调查和各地反映的情况看,目前耕地撂荒现象在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但撂荒的比例较低,仅3.64%,且主要以季节性撂荒为主。造成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是: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民不愿意种田;农业基础设施差,许多耕地不便耕种;工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盲目占地或规划变更导致撂荒。针对这些问题,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和完善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地积极性。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二、关于“牢固树立耕地红线意识”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随着农业改革的深入,目前将以前的多项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并建立了农业贷款担保体系,对巩固农民种地和适度规模组织发展极为有利,极大地促进了农业企业、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快速发展。截止2016年,全市粮食播面396.9万亩,粮食总产142.61万吨,全市人均占有粮食达454.2公斤;通过实施“现代农业、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土改造、土地整治”等项目,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175万亩,比2008年增加90万亩,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作物单产的提高;全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1〕5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川办发〔2015〕89号)、《广元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评定奖补办法》(广府办函〔2015〕11号)要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已建立广元市工商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达3180家,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24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0%。其中市级示范社163家,省级示范合作社77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9家,专合组织的发展,对减少耕地撂荒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前,《土地管理法》第37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8条规定连续抛荒两年,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并正式实施后,禁止发包方收回农户承包地,包括撂荒的承包地。农民依法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农民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当前,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比较效益低、生产水平低等原因,一些地方出现了撂荒的现象。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流转土地等方式,提高农民爱土惜地的积极性,增加农民土地收益,以此来解决撂荒现象。
三、关于“加大土地自愿、合法、有偿流转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伴随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呈快速发展态势。截至2016年底,全市耕地流转面积97万亩,占全市承包耕地面积的38.31%。近年来各地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1〕5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川办发〔2015〕89号)、《广元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评定奖补办法》(广府办函〔2015〕11号)、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要求,不断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目前全市已有广元市工商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达3180家,总成员10.44万人,出资总额达到61.44亿元。其中市级示范社163家,省级示范合作社77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9家。初步建立了村有服务站点、乡镇有中心、县市有市场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形成了以承包农户为流转主体,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规模经营主体,以转包、出租为主要流转形式,以政府管理和服务为重要保障的多元化、多形式的市场化土地流转机制,促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但也存在着市场发育不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不健全,以及土地流转“非粮化”和“非农化”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围绕解决这些问题,开展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确保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强化合同管理,全面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强化农地用途监管,纠正“非农化”;强化风险防范,规范土地流转形式,加强对大面积、长时间流转项目的监管;加强土地流转过程中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二是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加快培育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普遍建立村有服务站点、乡镇有流转中心、县市有交易市场的流转服务体系,开展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纠纷调处等服务。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建立有形市场,搭建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交易平台。
四、关于“引导外出务工村民回家创业”的建议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返乡务工人员创业就业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途径。下一步,我们将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大力推进返乡务工人员投身创业、充分就业。
(一)强化宣传引导,切实转变就业观念。以乡镇、村为单位,建立外出和返乡务工人员信息库,实现“一人一卡、一村一档、一镇一库”,全面摸清返乡务工人员情况,充分发挥乡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的功能作用,建立就业专职指导员队伍,为返乡务工人员提供个性化的政策宣传、培训推荐和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帮助返乡务工人员树立敢闯、敢拼的观念。定期组织返乡务工人员到返乡人员成功创办的企业现场观摩,让他们学习自主创业的经验、技能,实现择业观念“由就业向创业”的转变。
(二)建立培训机制,全面提高就业创业技能。围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建立以定位、定向、定点为主要内容的“三定”式培训机制。“定位”培训,就是针对农村劳动力个人素质的不同,分别按创业型、技术型、一般工人型三个类型,开展个性化技能定位培训。“定向”培训,就是安排专门机构与发达地区及本地农业企业联系,对企业用工的数量、技能要求进行汇总建档,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根据企业用工的素质要求,联合企业开展定向培训。“定点”培训,根据外出务工专业要求,建立3-5个特色专业定点培训基地。针对农村劳动力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率较低的实际,依托定点培训基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升农村劳动力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三)开辟服务平台,努力拓宽就业门路。针对部分返乡务工人员愿意在家乡就业创业的愿望和要求,建立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健全完善劳动力信息收集、用工信息发布、就业择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推荐、劳动纠纷调解处理等方面的服务功能。真正实现劳动力市场“场地规模化、功能多元化、手段信息化、人员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打造“一体化”的就业服务平台。
(四)加大扶持力度,积极鼓励返乡创业。在继续执行现有激励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创业文化宣传力度,梳理完善支持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对返乡人员创业的扶持力度。收集和开发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发展前景好、适合返乡务工人员投入的创业项目,积极向农村劳动力展示、推荐创业项目。鼓励返乡创业人员担任村级经济发展公司负责人,牵头脱贫攻坚项目。重点扶持有代表性的返乡创业企业,特别是高效农业项目,从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提供信息、政策扶持等方面,推动企业顺利发展,为返乡务工人员创业提供示范,进而鼓励更多的返乡务工人员创业,带动更多本地劳动力实现在“家门口”就业。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局
2017年8月23日
(联系人: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黄维刚 联系电话:18980156252)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