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6〕219号)、《关于下达2017年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7〕25号),结合我市水污染治理实际情况,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下达相关单位省级水污染防治激励专项资金。此款列“2110302—水体”科目。请按照《四川省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督促项目按规定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
广元市2016—2017年省级水污染防治激励专项资金安排方案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拟安排专项资金(万元) |
组织实施责任单位 |
1 |
市城区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应急处理及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
1.多年积存渗滤液(约10000吨)应急转移至市城区两个污水处理厂处理(80万元); 2.渗滤液收集池(2座)维修及加盖(80万元); 3.因原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足,需将日常产生多余的渗滤液泵至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站处理,新建泵站及管网系统(35万元); 4.垃圾填埋场防洪沟维修(20万元)。 |
215 |
利州区政府(利州区环卫局) |
2 |
水环境监测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进行市域内河流水环境考核断面监测,对嘉陵江入川交界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109项加密监测;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水环境信息大平台。 |
200 |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3 |
生态红线划定及良好水体保护方案编制 |
1.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启动市级生态红线划定; 2.按照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委托专业机构编制良好水体保护方案。 |
50 |
市环保局 |
4 |
市政府统筹水污染防治 |
广元绿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 |
81 |
绿山环保公司 |
5 |
市政府统筹水污染防治 |
黑臭水体治理 |
500 |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合 计 |
1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