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广组通[2016]19号),下达2017年市级专项扶贫(党员精准扶贫示范)资金(详见附表),补助标准为每村0.1万元。要求各县区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