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府函〔2017〕148号
青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会一次会议第70号
建议答复的函
王露代表:
你好!你在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村道延伸道纳入省定贫困村建设的建议》(第70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通村公路是指通往村委会或村小学的道路。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通社路、联网路、连户路不属于交通行业政策支持范围,国家没有项目和资金安排。近年来,我县为了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连续开展了通村公路建设年活动,到2016年底,全县已累计建成通村硬化路1223公里,全县268个建制村通村公路通畅率提前两年实现100%,走在全省前列。
当前,脱贫攻坚是全国“头等大事”。为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我县多方筹资对省定贫困村通村道路实施了升级改造,仅2017年共实施贫困村村道升级改造106公里,整合其他涉农资金2700万元硬化了32个省定贫困村部分通社道路。截至目前,全县17个已脱贫村和32个拟脱贫村通村公路全部实现硬化或加宽改造,通社路通达率超过85%、通畅率高达74%以上。自去年以来,非省定贫困村的通村公路、通社道路一条未修。
茶坝乡月明村属于省定贫困村,通村公路已在灾后重建期间实施硬化,但标准低质量差,破损严重。2016年我局下达补助资金167.39万元,对3.266公里村道实施升级改造。同时,通过整合其它涉农资金,先后实施了4条社道硬化,全村多条硬化路已闭合成环,可实现茶坝月明村—平溪村—茶观路—骑马乡水磨村互联互通。作为一个山高谷深的大山村,实属不易。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青川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联系人:袁发德,电话:13981235736)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