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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4〕3号)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0-12 字体: [ ]

广府办发〔201710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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