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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居民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2-01 字体: [ ]

广府办发〔2017〕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居民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