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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与市级可调控资金存放挂钩暂行办法》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4〕3号)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2-01 字体: [ ]

广府办发〔2017〕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与市级可调控资金存放挂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