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监管对象公开。依托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健全抽查对象名录库,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介,对市场主体进行动态更新,公开更新市场主体信息16426条。⑵抽查结果公开。每次开展抽查后,形成书面记录,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公开抽查结果,让群众了解相关企业生产生活等情况。⑶企业信用公开。利用“一体化平台”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进行公开,并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发展改革局业务办理、招投标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