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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下达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奖励资金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7-12-07 字体: [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奖励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177号),下达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奖励资金(昭化区400万元、利州区300万元)。

要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相关规定,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好奖励资金,着力弥补脱贫攻坚“短板”。要全面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公开公示,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四川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奖励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