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各项信用制度,突出抓好电子商务等10个领域的信用制度建设,加大信用制度公示及施行。推进形成各级各部门信用建设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工作合力,建立联合奖惩备忘录,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对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建设局面。⑵信息公开。把信用建设各类工作动态、活动报道、“双公示”信息、联合奖惩典型案例及可在省市信用信息门户网站和平台宣传的材料等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推送。⑶督查督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金融办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尤其是四个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协调解决好信用系统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不定期检查和通报区级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