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精神,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和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元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200号;邮编:628017;电话:0839-3303233;传真:0839-3308937)。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广元市政府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地税中心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制度建设,督促责任落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我局重大事项、重要文件公开的决策与审核,指导、督促各单位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各县区地税局和市局直属单位办公室负责各自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各自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各科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协助市局办公室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体系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地税作实际,不断完善配套机制,防止出现应公开的不公开、假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情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平台建设
加强对市局网站栏目的维护、调整维护,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办税指南”的各项要素。新开设了政务微信,加强网站与政务微博、微信的联动发布,形成“一站两微”的工作格局,增强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网站、微博、微信以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开信息共482条,其中:概况信息4条,计划总结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278条,人事信息25条,财政信息12条,行政执法信息87条,其它信息74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1件,公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热点、难点问题解答39个,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1次,其中微博回应5次,通过书记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等网络平台回应16次,为广大纳税人释了疑、解了惑。
(三)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公开了《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权力清单(2017年本)》和《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布行政权力清单82项,责任清单83项。公开了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目录,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54项,我局2017年度公开行政处罚信息87条。联合市国税局发布全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共计128户。通过市局网站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0条,公开“营改增”、水资源税改革、环保税等政策、成效信息34条。在市局网站公开2016年度市本级税收征管审计整改情况。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度,收到市人大代表何通知《关于及时调整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建议》后,我局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作出回复并在网站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树立了良好地税形象,但与公众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主动满足公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大都为兼职人员,业务水平不够;三是为公众提供的信息不够精细。
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切实保障和维护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