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8-03-08 字体: [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广元市工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元市工商局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元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邮编:628017,电话:08393311156)。

一、概述

2017年,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和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不断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工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广元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程序执行。

     (二)注重实效,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一是加大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今年,我局重点加大了政策文件公开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等重热点政策文件,企业服务类、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同比继续提升。二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发挥相关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我局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类信息公开内容,利用各类公开渠道,公开了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虚假宣传、商标违法等典型案例,有力地震慑了各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行为,有效地警示了部分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违法企业。三是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和企业优惠扶持服务政策措施的公开。根据市信息公开办公室文件要求,制发了2017年度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工作进行安排,按照谁主管谁上报、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做好了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和企业优惠扶持服务政策措施的信息发布工作。四是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提供“12315投诉消费维权、多证合一、红盾春雷行动等信息公开服务,并做好更新发布。此外,我局继续做好向社会开放政府信息资源工作,提供全市工商便民服务进社区、乡镇网点分布、企业登记、商标查询、广告业务、市场管理、消费保障、合同信用、企业优惠扶持服务、网络交易服务与监管等数据服务产品和数据服务应用,供社会公众、企业下载使用。

     (三)拓宽载体,多种渠道发布信息。一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相关信息。二是通过我局的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三是在市工商局办公楼一楼设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红盾春雷、年检公告等政府信息。四是利用《中国工商报》《广元日报》《广元晚报》以及广元电视台等新闻媒介进行公开。五是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面向网民公开政务信息。先后开通广元工商”“红盾养廉微信公众号和广元市工商局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利用新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并与网民线上互动,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截至201712月底,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在广元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274条(其中:工作动态(含县区16条)信息243条;要闻聚焦6条;消费提示2条;通知公告23条);向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报送信息125条,公开信息9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87条、规划计划1条、执法监督4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全年共利用广元工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8条,利用广元市工商局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推送信息156条,关注人数数千人,范围涵盖系统内外,受众扩大至众多行业领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没有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专业人才缺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改革需要存在差距。二是软硬件设施设备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政务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运用网站公布的政务信息比重依然较小,运用公众平台提供便民服务的项目不足,与广大群众的交流频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与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力度,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二是加大广元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与公众平台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发挥积极作用,适应发展的需要。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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