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共享单车”发展迅速,投入运营单车1.2万余辆。为改变单车乱停放等现象,确保城市形象良好,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近日,我市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广元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加大管理规范力度。
(1)明确准入资格。规定进入我市中心城区开展“共享单车”租赁服务的运营企业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备与其管理需要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运维技术人员、互联网平台等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运营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2)加强风险防控。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金或会员费等的运营企业,必须在我市银行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并由金融工作等部门制定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项存储和退还细则,监督管理专用账户的资金存储和押金退还。(3)建立信用评价体系。通过第三方机构定期对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建立用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运营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实行联合惩戒。(4)严格依法管理。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监督指导,对管理不规范,影响市容秩序的依法予以处罚。暂扣乱停放的“共享单车”3200余辆,约谈运营企业负责人1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