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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18年低碳城市试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18-04-11 字体: [ ]

近日,《广元市2018年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明确了今年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是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低碳发展工作目标绩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方案》明确提出,2018年我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7年下降4%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7年下降3.5%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39%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6.38%,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3%,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达到2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100%。新建或提升低碳农业园区7个、低碳示范旅游景区3个,新建2个省级7个市级低碳试点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