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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瘦身”行动方便办事群众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发布时间: 2018-05-10 字体: [ ]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纪律,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全面清理业务流程和资料,切实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业务“瘦身”行动。从5月7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不用再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确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窗口自行扫描打印或复印,且不得向职工收取任何费用。

此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及贷款审批资料的简化,既是深化住房公积金业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成果落地,一是简化了办事流程;二是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节约了缴存职工的办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