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科学规划发展。以“合作社成员数达到20个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总数60%以上”作为必要条件,乡镇(街道)可采取“新建”或“确认”2种方式发展脱贫攻坚造林专合社,鼓励和支持农户以林地经营权等量化入股合作社。8月前将建合作社9家。⑵建立制度保障。合作社实行1名区林业干部和1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人共同联系制度。每年开展合作社年度实施脱贫成效、造林质量相关情况考核,对成效显著的,次年优先安排项目任务,对不达标的,暂停下达年度任务安排。⑶长效动态监管。每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只能加入1个合作社。对丧失劳动能力、不愿参加或长期不能参加劳动的社员,将劝其退出并办理清算,同时优先吸收有加入意愿及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入社,今年将带动合作社贫困户社员增收近100万元。到2020年底,力争完成造林任务30000亩,其中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基地10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