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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届市人大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布时间: 2018-08-21 字体: [ ]
 

王清平等代表:

你们在七届市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请求市上支持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发展的建议》(第72号)收悉。现就办理相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请求市政府批准剑阁县为军民融合创新驱动和全面深化改革试点县,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为试验区,尽快协调省编委,将机构定级为正科级或副处级单位,增加人员编制,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试点县、试验区。20173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元市“十三五”工业布局规划》(广府发20179号),规划在剑阁军民融合产业园布局军民两用高新技术产业。正在编制的《广元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也将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作为主体纳入全市“一核两带五园”军民融合产业空间布局。从全市来看,该园区已成为我市规划和正在着力打造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重要载体之一

(二)关于机构及人员编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川委办〔201541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优化产业园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意见》(广委办〔201641号)精神,市、县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主要依托经信、科技、商务等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实行合署办公或加挂园区管理机构牌子;发展势头好、示范作用强、综合效益高的产业园区可单独设置管理机构,所需编制由县区党委、政府根据园区人口数量、幅员面积、经济规模以及所承担的职能职责任务等因素合理核定,在县区级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县区部门按相关规定设在园区的派驻机构,所需人员编制在县区级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

(三)关于管理机构规格。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县区管理的省级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设置,为县区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园区党工委与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市、县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主要依托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也可单独设置管理机构,机构规格根据园区管理机构设置指标体系相应确定。其中: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及以上、利税2亿元及以上的,可设为正科级机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100亿元、利税1-2亿元的,可设为副科级机构。

目前,剑阁县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已经设立股级管理机构,其升格为正科级或副处级相关事宜,建议在深化党政群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后,由剑阁县委编委根据园区各项指标情况,按照文件规定的指标要求和报批程序及时报批。在报批机构升格前,由剑阁县委编委根据园区发展需要和机构编制相关规定,在县级编制总额内适量调剂增加人员编制,确保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建设所需的基本人力。市委编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加大与省委编办、省军民融合发展委、省国防科工办等主管部门的对接汇报力度,积极争取省上关于军民融合发展园区机构编制设置相关政策倾斜。待省上关于市州军民融合机构设置相关文件出台后,在市内县区设置相关机构时,将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和剑阁县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实际,综合评定并优先考虑。

二、关于“给予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区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基金)、补贴,帮助引进军民融合的大项目、好项目”建议的办理情况

产业发展方面,军民融合项目可以申报争取省级军民结合项目资金和省级工业发展资金。2015-2017年,省财政厅戴帽下达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250万元,重点对我市081电子集团四川天源机械有限公司、081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军用技术再研发项目、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给予了资金支持。同时,省上设立了总金额100亿元的军民融合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具有发展前景的好项目、大项目进行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省级经信部门主管的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也可争取省级发改部门的资金支持。

下一步,市级相关部门将指导、协助县级部门做好项目深度包装,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军民融合资金支持;积极推荐军民融合发展项目,争取各级产业基金投入;按照全市的产业布局规划,引进军民融合类优质产业项目落户集中发展区,推进集中区加快发展。同时,积极争取省级主管部门在省级财政资金上对园区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给予支持。

三、关于“将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包装为PPP项目,或者采用基金合作模式尽快启动”建议的办理情况

剑阁县属于扩权县,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应由剑阁县人民政府将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包装为PPP项目,做好县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对项目物有所值进行评价,积极招引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市财政部门将加大指导力度,积极协助做好项目论证包装、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物有所值评价、协调省级主管部门纳入储备库等工作。同时,积极推荐有实力、有意愿的投资公司,到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投资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

四、关于“给予军民融合发展扶持和优惠政策,特别是土地指标不足、土地报批缓慢、跨区域安置等瓶颈”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优惠政策。目前,省级层面正在研究扶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待其出台后,我市将及时出台扶持和优惠政策,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积极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二)关于土地指标。军民融合产业园规划用地3万余亩,涉及开封镇、马灯乡、碗泉乡、国光乡等7个乡镇。截至2017年底,已报征马灯乡、碗泉乡军民融合产业园用地555亩,涉及废旧机油项目、九院三所用地,基本满足了年度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联动,加大园区规划范围内存量土地利用力度;积极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取得更多的挂钩节余指标用于园区土地报征;积极向省上争取规划指标和计划指标,根据项目用地时序,分批、分年度保障园区内项目用地;进一步优化用地手续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感谢你们对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期待你们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