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四川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真实、客观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强化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过程化、痕迹化管理,为监督、管理、任用、奖惩领导干部的提供重要依据,促进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制度落实到位,结合广元实际,出台了《广元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建档范围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含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明确了建档内容为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等十个方面;明确了建档方式为“两单一表一报告”;明确了建档原则为“一人一档、真实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