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限期征缴。今年以来全区共审批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20个,下发20份征缴通知书,督促企事业单位按期如数缴纳费用,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8.208万元,其中已有14个水土保持项目缴纳补偿费用,占缴纳总额的21.78%,力争10月底全部补征到位。⑵严控征缴。对于国有投资项目,通过组织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研究解决工作方案;对于其他建设项目,在执行力不足的情况下由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缴纳水保补偿费的建设单位依法处理。⑶规范征缴。定期组织学习水土保持法、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生产建设项目实行信息化监管,确保高质量完成水保征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