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我市发放全市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18-09-18 字体: [ ]

9月14日上午,香港居民施宝珩在办证大厅民警的手中领到了港澳居民居住证,这是我市发出的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大陆的工作、学习、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权益,9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让港澳台同胞在内地(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期间,能够享受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为确保《办法》顺利实施,市公安局及时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条件、所需手续、办证流程通过网上、网下各个渠道向社会公布,让港澳台居民熟知办证流程,实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并自9月1日正式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

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领取居住证后,港澳台居民即可凭居住证在内地(大陆)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到居住地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拿到证件的施先生非常高兴,对广元公安热情高效的服务连连称赞,同时也对今后持证在广元享受就业及生活公共服务和便利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