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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8-09-18 字体: [ ]

莫晓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建议》(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是积极开展农村经济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根据已制定的《广元市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办法》,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逐级审核、公开表彰、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对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不断扩大农村信用贷款得投放范围和投放数量,实现了信贷额度、利率、期限与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等级相挂钩。二是积极推动农村经济主体信用增级。我市作为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充分利用城乡统筹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搭建了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依托平台所涵盖的产权标的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扩大涉农信贷的抵押担保范围,通过增加财政贴息、增加担保和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资金、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多种方式,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和分担制度,不断提升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政策担保相结合的银保对接机制,努力打造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参与的多种形式组合的农村信用共同体。三是2015年以来,我市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建立起标准化、流程化的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信用村、信用乡(镇)评选创建制度,推动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3.29万户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定信用户46.09万户、信用村1337个、信用乡(镇)117个;完成了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级,其中有8.69万户贫困户完成了授信,授信额度达29.16亿元。

二、关于“搭建统一规范的网上流转交易平台”的建议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558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628号)精神,我市坚持确保功能、有利交易、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重复的原则,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了广元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一是搭建了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完成了市、县(区)、乡镇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信息发布和组织交易平台的搭建,并实现了与省级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已建立1个市级交易中心、7个县区分中心和 160个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培养了1820余名农村产权信息员和经纪人。2017年平台发布信息220余条,成功流转交易土地承包经营权1200宗,面积4.8万亩,交易金额5660万元;流转交易林权33宗,面积14.4万亩,交易金额2830万元。自平台建成以来,累计交易3.2万宗,交易金额2.45亿元。通过平台交易,全市农村产权实现了有序流转,提高了溢价率,促进了农村资产资本化、农村资源市场化、农民增收多元化,有力推进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二是初步完成一站式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过与产权登记管理机构、产权评估机构、银行机构的广泛合作,建立了农村土地、林权抵押融资为主体的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确保了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为农村要素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了渠道保障。

三、关于“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的建议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农村土地产权关系,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有序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1667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41号)文件精神,结合广元实际,市农业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目前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即将印发。《意见》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初步确定了改革目标任务,下一步将全面纳入市县两级目标考核。落实集体所有权,2020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稳定农户承包权,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做好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基础性工作;放活土地经营权,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推行由农民一次性出租让渡土地经营权向入股经营、合作经营等共享土地经营权方式转变,让农民共享经营收益,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1年全市规模经营流转率达37%以上。

四、关于我市“三权分置”推进情况

(一)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完成7个县区、239个乡镇、2498个村、16984个组、639492户农户、5568533块地块的土地确权,登记面积458.36万亩(承包地426.66万亩,自留地31.70万亩),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627608,颁证率达98.14%

(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耕地流转总面积107.61万亩,新增2.38万亩,增长2.26 %。其中:30亩以上规模经营流转总面积87.12万亩,新增1.94万亩,增长2.27%。同时,截至2017年底,全市对一次性流转30亩及以上的,每半年一次逐级汇总上报,已上报备案达2872宗,面积35.97万亩。

(三)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苍溪已建立放贷银行和县财政共同承担风险的涉农贷款分险基5523万元,发放贷款2106笔,累计发放贷款6.53亿元。目前,全市已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286本。

(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体培育方面。截止6月底,全市工商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达4032家,年内新增173家,增长4.2%;工商登记注册家庭农场3922家,年内新增456家,增长13.2%。示范创建方面。推荐省级示范社21,示范家庭农场22家,目前,省厅正在评审中。今年,全市将评定命名市级示范社50家、市级示范场达50家,各县区正在推荐申报中。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出台专项改革方案。一是尽快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尽快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三权分置”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化解实施办法》出台。为促进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和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农村土地流转主体权益,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土地流转行为,防范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根据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广委办〔2015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广元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化解实施办法(试行)》,目前正在广泛征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意见,预计年内将出台实施。

(二)全面提升土地确权和成果应用。开展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颁发到所有权主体。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确权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优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平台建设和成果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确保市县乡三级互联互通,做到登记管理日常化动态化实时化、成果信息全社会共享。

(三)切实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县区、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规范流转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对土地流转实行县、乡分级审查,重点审查流入方的主体资格、征信、农业持续经营能力及拟经营项目是否符合本区域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对在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范实施区租赁农地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粮化”。

(四)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以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流转、贷款模式创新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苍溪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为试点取得可复制推广经验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各县区参考苍溪县试点模式,鼓励推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鼓励拥有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承包农户和通过合法流转方式享有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权或地上附着物等的预期收益作为担保或第三方保证人的反担保措施,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融资申请。要建立操作性强的价值评估机制,制定专门的评估标准,探索第三方评估、专家组评估、借贷双方协商评估等多种方式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将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与扶贫再贷款、小额农贷等结合,创新推广“经营权+地上附着物”“经营权+设备”“经营权+不动产抵押”“经营权+担保公司”“经营权+保险”等贷款模式,提高对借款主体的授信规模,切实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的融资需求。探索设立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撬动贷款投放和补偿分担贷款损失。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线上平台,实现信息发布、流转交易的标准化、透明化。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探索建立专业收储公司、第三方托底回购、直接司法处置等多种处置方式,确保抵押债权顺利实现。

(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各县区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提倡“先交租金后用地”,鼓励租金一次性支付或先交一年以上租金再使用土地。倡导实物计量货币支付,工商企业租赁农地,提倡租金以黄谷等实物计量,按照当年当地市场中间价折算以货币支付为主要方式。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制度。建立土地流转复耕制度,在流转合同中约定复耕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建立流入方缴纳一定复耕金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复耕制度,确保耕地及时复耕,保护耕地质量。

虽然近年来我们在推进农村土地实施“三权分置”上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农村土地权益问题点多面大情况复杂,给我们进一步加强管理增加了新的工作动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土地管理政策宣传,建立严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土地流转中的违纪案件,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落地落实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局

                            2018年8月23

 

 

(联系人: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唐甜甜  联系电话:1379589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