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机构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1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市、县(区)园区办机构设置、配备相应的编制及人员”的建议。川委办〔2015〕41号《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产业园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引(2015—2020)》《四川省产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广委办〔2016〕41号《关于优化产业园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意见》《广元市产业园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引(2016—2020)》《广元市产业园区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出台后,市园区办根据文件精神立即开展情况调查,并积极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专题报告。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区)均符合省、市园区管理机构设置指标体系标准,市园区办可按程序报批为正处级,配备编制10名;县(区)园区办可按程序报批为正科级,配备编制5—10名。同时,2017年、2018年,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向市委报送了关于全市园区建设的调研报告,均提出完善园区建设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设置的建议,但因目前正面临机构改革,暂时还无法落实。
二、关于“着力提升人员素质”的建议。农业专业人才是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的主力军,让他们掌握专业知识,具备操作技能,是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坚实基础。近年来,我市积极组织实施农业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在园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了技能培训,全市农村农民高技能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全市农业系统每年争取部、省项目投入共500余万元用于全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培养,2017年培训职业农民2510人。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落实广委办〔2016〕41号文件,督促符合条件的县区尽快成立专门的园区管理机构,配齐编制、人员,进一步完善园区管理体制机制。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局
(联系人:市农业局产业科 谷永红 联系电话:1598444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