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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53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8-09-18 字体: [ ]

杜清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脱贫攻坚的建议》(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53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积极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我市创新提出了在贫困村中实施“一社一场”行动,在贫困村至少建立或引进一个农民合作社、创办一个家庭农场,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精准到户全覆盖。2016年正式印发《广元市实施一社一场行动培育经营主体助推精准脱贫方案》,截止2017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3917家、家庭农场3644

一、关于“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降低农业经营风险”的建议

2014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广府发〔201432号),该意见的出台对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意见》在财政扶持机制、改善生产条件、加强教育培训、支持产业发展、金融支农服务和税费优惠政策等六方面确立了长期的政策支持。在用地用电用水政策上2015年起,市县区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留出一定比例,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税费。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其性质均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于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用电,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的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用于发展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的用水视为农业用水。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方面,目前,全市各县区根据不同产业,已将猕猴桃、茶叶、蔬菜、烟叶、食用菌、土鸡等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探索开展了牛羊、蔬菜、土鸡、猕猴桃价格指数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品种和覆盖面正在逐步扩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具体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二、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大力培育“适销对路”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实行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以生产经营型为主,兼顾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开展“三类协同”培育。截至目前,全市培训三类职业农民共计12108人,其中生产经营型7764人,专业技能型2320人,社会服务型1959人,青年农场主65人。我市2016年被农业部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推进市,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青川县和昭化区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部级示范县。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健全以产业发展领军人为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为补充的市农业企业联合会,通过农信通、科技扶贫热线、微信、QQ群等服务手段,为农村骨干人才搭建信息共享和抱团发展平台。全力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队伍。

三、关于“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的建议

2016年,市政府印发了《广元市促进农业企业与农民建立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办法(试行)(广府办发〔201639)201712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7146),提出要引导主体与农民建立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建立分工协作、互利共赢、农民受益的联结机制,把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作为评级上档、信贷支持等政府支持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举措的先决条件。持续推进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农户、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户等经营模式,实施订单农业、利润返还、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让农民成为特色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下一步,我们将着眼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发展。通过引导小农户将承包土地入股以及鼓励将政府补贴、财政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等量化到小农户,折股到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使小农户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推行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开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定制农业等方式,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

四、关于“进一步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攻坚实效”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壮大户、户建场、场入社、社接企、企连市”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机制,发展家庭农场3922家(省级54家、市级160家)、农民合作社4087家(国家级18家、省级92家、市级208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598家、县级以上龙头企业313家,先后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华朴公司、温氏集团,培育壮大川珍、米仓山茶业等重点龙头企业。初步建成以家庭农场为主,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领军人、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为支撑的“1+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扩大就业容量,吸纳农户,尤其是贫困户创业就业。

目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都成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责任和部门分工。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带动脱贫攻坚纳入对县区和部门的年度考核。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评价,强力推进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新型主体的扶持政策,发挥其工作职能,更好的服务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攻坚的实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广元市农业局

    2018年8月23

 

 

(联系人: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赵兰波 联系电话:326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