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广城函〔2018〕138号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8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回复
田秋霞代表:
您在市人大第七届第三次会议上《关于二手车车商霸占路边停车位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兴安路为城市过境公路(国道212线),全长4.2公里,道路南侧施划有公共停车泊位,以满足周边群众临时停放车辆需要。道路沿线两侧房屋大多系居民自建房,经调查核实,住户大多系外来租赁户,且人员众多,个别住户、经营户存在环境意识差,车辆乱停放、占道经营或长期侵占公共停车位出售待售的现象。特别是博爱医院至110路口路段环境“脏乱差”,占道销售等问题尤为严重。这些违法违章行为我局多次开展专项整治,但仍有反弹。
收悉您《关于二手车车商霸占路边停车位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建议》后,我局一是调查摸底,加强宣传教育。会同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利州区工商食药局等部门负责人就“二手车”占道经营进行调研,制定整治方案,组织11家“二手车”经营者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市商务局《关于调整利州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商业业态布局的通告》,责令各经营户在20个工作日另择地点经营。对3户私家车车主占用公共停车位售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到“二手车”专业市场出售车辆;二是部门联动,开展集中整治。针对部分“二手车”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自行整改的情况,7月16日起,我局会同市商务、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执法部门对兴安路沿线占道销售车辆的行为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集中整治,出动执法队员45人、执法车4辆、拖车2辆。整治中,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234张,拖离违停车5辆、僵尸车2辆,规范乱停放车辆47台次。同时,在博爱医院至110路口段、玉柜街等路段设置了货运车辆禁止停放等提示牌,督促货运车辆到附近的停车场停放;三是加强巡查,严防违章反弹。为确保整治成效得到长效保持,严防“二手车”经营者回迁占道经营,我局增加了兴安路执法力量,实行不间断的巡查、规范,重点加大早上8点至10点,下午5点至9点时段的巡查力度。通过集中整治和不间断的巡查,目前,兴安路上占道销售“二手车”和车辆乱停等违法行为已得到一定程度遏制,城乡环境秩序有了一定的好转。
田秋霞代表,您关于“统计兴安路周边住户,按户口一家一车位方式分配停车位,其余的车位就可以让其余车辆停放”的建议,我局通过调研和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认为目前尚不具备条件,无法实施,希理解。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兴安路车辆停放的调研和管理力度,依法行政、热情服务,为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