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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8-09-19 字体: [ ]

(1)精心组织。组织召开了全市水务系统开展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专题下发文件通知,明确了“清四乱”专项行动调查摸底的范围、目标、内容和时间要求,整治工作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将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行动。

(2)逐段排查。以县(区)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按照问题成因划分归类,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共排查出“四乱”问题43个,其中存在河道开垦等乱占问题6个、非法采砂等乱采问题14个、河道内堆放弃土弃渣,侵占河道等乱堆问题18个、河道内修建生产用水渠道等乱建问题1个,其他违法违规问题4个。

3)河长履职。“清四乱”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平台,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协调指导重大事项,水务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边查边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建立清单台账,目前已整治河道垃圾乱堆等问题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