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4〕3号)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8-27 字体: [ ]

广府办发〔2018〕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